国有林野台帳規程 第八条
明治三十九年農商務省令第二十七号
国有林野貸付使用台帳ニハ左ノ事項ヲ記載スヘシ 一 記入番号 二 貸付又ハ使用ノ目的タル林野ノ所在 三 貸付又ハ使用ノ面積 四 用途又ハ使用目的 五 期間 六 貸付又ハ使用ノ対価 七 法令ニヨル制限 八 貸付又ハ使用ニ対スル特殊ノ条件又ハ制限 九 借受人又ハ使用者ノ氏名又ハ名称及住所 十 契約締結又ハ許可ノ年月日
国有林野台帳規程の全文・目次(明治三十九年農商務省令第二十七号)
第8条
国有林野貸付使用台帳ニハ左ノ事項ヲ記載スヘシ 一 記入番号 二 貸付又ハ使用ノ目的タル林野ノ所在 三 貸付又ハ使用ノ面積 四 用途又ハ使用目的 五 期間 六 貸付又ハ使用ノ対価 七 法令ニヨル制限 八 貸付又ハ使用ニ対スル特殊ノ条件又ハ制限 九 借受人又ハ使用者ノ氏名又ハ名称及住所 十 契約締結又ハ許可ノ年月日